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年) 一、 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年) 第十二条 一、 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十二条 公示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审定管理人名册,并通过全国有影响的媒体公布,同时逐级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