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部署,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坚持强基导向,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

一、 总体要求

1. 工作目标。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法委建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下简称调解平… 2. 工作载体。以调解平台作为工作载体,通过邀请人员入驻等方式,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全部集约到调解平台,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实现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 本意见中的基层治理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辖区内的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工会、妇联、劳动、民政、市场监管、土地管理、乡镇(街道)、村… 3. 开展主体。人民法庭负责做好本辖区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以下简称“三进”工作),未设人民法庭的村(社区)、乡镇(街道),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开展“三进… 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本地区“三进”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三进”工作在辖区内实现全覆盖。

二、 制度建设

4. 完善入驻平台制度。调解平台增设诉源治理工作模块。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入驻诉源治理工作模块后,负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以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将其管理的调解员、网… 5. 建立案件分流制度。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根据纠纷数量、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灵活将立案窗口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作为专(兼)职案件分流员,开展在线诉非分流、案件指派、… 6. 建立司法联络员制度。邀请基层治理单位、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中与人民法院开展分流对接的人员作为司法联络员,负责排查上报信息、自行或者指定相关人员开展诉前调解、矛盾… 7. 建立分类分级委派案件制度。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村(社区)处理的,先行引导由辖区内的村(社区)逐级进行化解、调解;适宜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矛调中心、… 8. 完善诉非实质化对接制度。村(社区)、乡镇(街道)等对接单位或者基层解纷人员在化解、调解过程中需要法官参与指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在线提出申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 9.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庭等场所或者调解平台上公开入驻的基层治理单位、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参与化解、调解的基层解纷人员基本信息、“…

三、 工作开展

10. 案件范围。对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为辖区内村(社区)、乡镇(街道)且适宜化解、调解的纠纷,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先行化解、调解的纠纷,基层人民法… 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可以根据本地区矛盾纠纷类型特点,对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物业纠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涉及民生利益的纠纷进行重点分流。 11. 案件流程。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可以在登记立案前,根据自愿、合法原则,通过调解平台进行指派。基层解纷人员及时登录调解平台,确认接受指派,并根据当事人意愿,采取… 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交由基层治理单位化解、调解的纠纷,在调解平台编“纠纷化解”号。 12. 与村(社区)开展分流对接。对于适宜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处理的纠纷,由案件分流员通过调解平台在线分流至村(社区)司法联络员,由司法联络员指定基层解纷人员开展… 13. 与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单位开展分流对接。对于村(社区)化解、调解不了且当事人愿意到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单位处理的纠纷,以及根据纠纷类型适宜由乡镇(街道)基层治理… 14. 与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开展分流对接。对于金融、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知识产权、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领域矛盾纠纷,由人民法院案件分流员通过… 15. 与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分流对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行业协会人员等入驻调解平台,开展化解、调解工作。上述人员… 16. 严格纠纷化解、调解期限。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指派化解、调解纠纷的,司法联络员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调解平台确认接收纠纷信息。化解、调解期限为30日,自司法联…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明确拒绝继续化解、调解的,应当依法及时转入立案程序。 17. 加强预警预防和联调联动工作。司法联络员对于排查出的辖区网格内涉诉矛盾隐患、苗头性问题,认为需要人民法院指导和帮助化解、调解的,应当及时通过调解平台提供给对接的人… 18. 强化对网格内基层解纷力量的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应当加强对辖区基层解纷力量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制作常见案件类型调解指引,推送指导性案例,探索建立双… 19. 加强对特殊群体诉讼辅导。对于不善于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尊重其在线调解选择权。对于特殊群体选择线上方式化解、调解的,参与纠纷化解、调解的法… 20. 发挥司法保障作用。推动司法确认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在线申请、快速办理。将符合条件的基层解纷人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畅通对接渠道和司法保障途…

四、 配套保障

21. 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解决在机构、人员、硬件配置等方面的困难,建立持续性财政保障机制,对调解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 22. 加强沟通联系。密切与基层治理单位、相关调解组织及基层解纷人员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对于工作开展情况、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等,共同分析研判,凝聚工作合力。对于… 23. 奖惩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三进”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考核体系,将法官指导、参与化解、调解的案件量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将成功化解、… 24.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以及社区走访、普法讲座等活动,全面宣传“三进”工作以及基层解纷人员优秀事迹,积极培育多元解纷观念,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