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13. 13. 与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单位开展分流对接。对于村(社区)化解、调解不了且当事人愿意到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单位处理的纠纷,以及根据纠纷类型适宜由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单位处理的,分流至该基层治理单位司法联络员,由其指定人员进行化解、调解。化解、调解成功的,应当在调解平台上记录处理结果;对依法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的,在线提出申请。化解、调解不成功的,由基层治理单位司法联络员记录不成功原因后,在线将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案件分流员,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登记立案。 12. 目录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