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课题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课题经费的筹集、安排和拨付由理论所负责。 第二十三条 各类课题的设置及各个课题的经费数额视当年经费筹集情况具体安排。 第二十四条 课题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 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理论所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 检察系统权威、知名报刊名录(2019年版)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