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课题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课题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课题经费的筹集、安排和拨付由理论所负责。 课题经费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从检察理论课题研究、评估及奖励费中拨款。国家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委托研究,课题选题具有较大价值,且提供一定经费支持的,可作为特别委托课题立项。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