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课题申请、受理与审批 第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课题申请、受理与审批 第九条 理论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发布立项公告,并书面通知课题承担人。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