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课题中期检查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课题中期检查 第十七条 中期检查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当年的10-11月,12月底前须结束中期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