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2012年) 第四章 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第十四条 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用于奖励发表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检察人员和专家学者。凡属于评奖范围的成果,不论作者是否为检察人员,均统一打分,并参加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