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8年)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8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