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8年)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