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2017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效力
现行有效
(2017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