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2015年) 第二章 监督工作程序 第三节 监督评议程序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2015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监督工作程序 第三节 监督评议程序 第十六条 案件监督评议中,案件承办人可以向人民监督员出示相关案件材料,或者播放相关视听资料。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