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试行)(2003年)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管理 第五条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试行)(2003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管理 第五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把施行《标准》工作与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和比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宣传施行《标准》的目的、意义,并定期收集和反馈实施《标准》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