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信息产业部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可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根据检测报告抽查原始记录,必要时要求重现检测过程;
相同被测样品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测机构之间进行检测比对,必要时与国内或者国外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比对;
组织专家对检测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要求检测机构对指定的盲样进行测试;
其他的监督检查方式。
根据检测报告抽查原始记录,必要时要求重现检测过程;
相同被测样品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测机构之间进行检测比对,必要时与国内或者国外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比对;
组织专家对检测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要求检测机构对指定的盲样进行测试;
其他的监督检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