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的监督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在本行政区域的监督施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在本辖区的监督施行。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快递企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