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归口管理和标准解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开展旅游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提出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

协助组织旅游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旅游业标准规划体系;

负责旅游标准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负责;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负责旅游标准化工作成果的分析研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组织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工作;

开展旅游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国际标准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