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在施放气球过程中,如发生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或者其他安全事故,施放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放活动,及时向飞行管制部门、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报…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