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章 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九条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3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九条 取得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应当参加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定期培训。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