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总署立法程序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闻出版总署立法程序规定(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闻出版总署立法程序,保障立法工作质量,提高立法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新闻出版总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200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