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新资源食品的申请 第六条 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产品首次上市前应当报卫生部审核批准。 第七条 申请新资源食品的,应当向卫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