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新资源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对人体不得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