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解放區農業稅暫行條例(1950年)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新解放區農業稅暫行條例(1950年) 第三十一條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准公布之日施行。 第三十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