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2009年) 第三章 准入条件及管理 第十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2009年) 第十条 第三章 准入条件及管理 第十条 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条件: 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 产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