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