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供销总社或省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