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05年)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四十一条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05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四十一条 举行听证时,案件承办人应当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