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四、 资质申请与审批 第二十五条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五条 四、 资质申请与审批 第二十五条 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审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四条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