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部立法工作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化部立法工作规定(2006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化部立法工作,保证文化立法质量,提高立法效率,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结合文化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200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