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文化和旅游部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认为文化和旅游部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文化和旅游部不予公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对前款规定的情形,文化和旅游部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请行政复议。
对文化和旅游部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认为文化和旅游部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文化和旅游部不予公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对前款规定的情形,文化和旅游部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