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2018年) 四、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2018年) 四、 四、 关于收入分配 (十二) 转制后执行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由国有文化企业自主编制,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执行。完善工资与效益联… (十三) 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机制,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公司的负责人收入分配应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挂钩。 (十一)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