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2003年) 3. 东部地区要选择和确定一批办学有特色的骨干示范性中职学校,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方式,为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地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培养急需的实用技术人才。 三、 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2003年) 三、 3. 东部地区要选择和确定一批办学有特色的骨干示范性中职学校,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方式,为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地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培养急需的实用技术人才。 三、 扶持措施 (一) 建立健全招生收费制度。东部地区、城市中职学校到西部地区和农村招生的收费标准,由双方省级价格、财政和教育等有关部门根据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和西部地区、农村学生家庭经… 各地要建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制度。招生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对特困生采取减免或全免措拖;对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学生允许缓缴,分期付款。 (二) 教学与学籍管理。进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双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求学者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他们完成学业的角度,在教学和学籍管理方面,制定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办… 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双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允许招生学校因用工单位受市场需求的变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调整教学内容和时间。 (三) 毕业生就业。东部地区、城市中职学校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方式,为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地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培养的学生,毕业时按照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就业。 东部地区和城市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对中职学校跨地区招收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合作双方要做好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学生毕业时按照学校招生时与用工单…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