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促指导、运营支持、考核评估,将“培训人员数量多不多、培训之后就业质量好不好、就业之后收入高不高”作为重要标准,提高公共实训基地的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原则上单个省级、市级、县级公共实训基地每年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技能实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不少于1.5万人次、1万人次、0.5万人次;常住人口较少的市、县,公共实训基地每年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技能实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人次数一般不少于常住人口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