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项目单位于每月10日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在线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并同步上传项目进度、资金到位与支付等佐证资料。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要加强调度,对未按要求报送项目信息的,或录入信息数据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的,要强化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