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坚持依法履职、部门协调、各司其职、政企联动、安全有序的工作方针,保障寄递渠道畅通和包裹安全,服务救灾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