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条 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救灾捐赠包裹,是指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期间,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慈善组织为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解决灾区急需的物资短缺问题,以邮件、快件形式寄往灾区的捐赠物品。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