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十二条 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将救灾捐赠包裹与其他邮件、快件进行区分,实施单独处理,优化作业流程,减少中转环节,提高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效率。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使用救灾捐赠包裹专用运单或者标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