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办法后不改变采购机关的预算级次和单位会计管理职责。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