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是指在政府粮食储备运行管理中,与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粮食储备管理法定职责密切相关的,可能对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具有实质性影响,不采取应对处置措施会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产生危害的事项。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