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入库质量管控 第五条 采购的中央储备粮源应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 第六条 承储单位应具有能够保障政府储备粮食储存安全和质量安全的仓储设施和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与承储任务相适应的等级、水分、杂质等指标检验的仪器设备、检验场地以… 第七条 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承储单位采购政府储备粮,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 第八条 建立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验收检验制度。粮食入库平仓后应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应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验收检验合格的,方可作为政府储备粮食…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