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201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政府会计主体的存货,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