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运输容器设计的批准与备案 第五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运输容器设计的批准与备案 第五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实施,加强档案管理,如实记录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和安全性能评价过程。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