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运输容器制造的许可与备案 第二十二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运输容器制造的许可与备案 第二十二条 禁止无制造许可证或者超出制造许可证规定范围从事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 禁止委托未取得相应制造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制造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