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卫生防护 第三十条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卫生防护 第三十条 放射工作单位被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撤销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后,应当及时将放射性同位素送交放射性废物管理机构处置或者送交原供货单位回收。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