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支票统一法公约(1931年) 第一章 支票的开立和格式 第六条 支票统一法公约(193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支票的开立和格式 第六条 支票得开立为付给出票人的指定人。 支票得为第三人开立。 支票不得开立为以出票人本人为受票人,除非两个机构属同一出票人,则这一 机构得对另一机构开立。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