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规定(2001年) 第二章 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规定(200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格的取得 第六条 基本条件: 第七条 资格取得程序: 第八条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由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定期举行一次。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