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摩托车安全基准(1994年) 第二章 车辆的认定标记 第五条 摩托车安全基准(1994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车辆的认定标记 第五条 车辆金属铭牌应标明厂牌型号、标定功率、出厂年月和生产企业名称,并固定在易见部位。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