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摩托车安全基准(1994年) 第四章 技术要求 第十九条 摩托车安全基准(1994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技术要求 第十九条 车轮 车轮端面摆动及径向跳动量应不大于3mm。 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的主车前后车轮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允许误差不大于5mm。 轮胎花纹深度应不小于2mm。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