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外,还应按时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并年检合格。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