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加强抽水蓄能电站调度运行监管,会同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制定电站并网运行考核办法,明确调度运行考核指标、标准及相关措施和要求,做好调度运行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