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抽水蓄能发展规划确定的本省(区、市)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总量规模,会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等,明确具体项目和建设时序,做好组织实施。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